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杨群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父母不能担任监护人时,哪些人有监护资格?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5-10-16 04:20)     点击:233

父母不能担任监护人时,哪些人有监护资格?

  父母过世或缺乏监护能力时,由下列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可以提请法院裁决。不可以未经指定而直接要求法院作出裁决。

  法院以上述作为指定监护的顺序,即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世,则由他们优先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均过世,则由未成年人的兄姐担任监护人,依此类推。但若前一顺序中有监护资格的人没有监护能力或对监护人明显不利的,法院可以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

  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杨群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合同审查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杨群律师,杨群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杨群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869724691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杨群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西宁律师 | 西宁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杨群律师主页,您是第22612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