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有哪些构成要件?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3-09 01:27) 点击:218 |
医疗损害有哪些构成要件? 构成医疗损害要满足以下四个要件: 1、有错误的医疗行为。 2、造成患者损害后果。损害后果是指错误的医疗行为给患者造成的不利益事实。 结合对侵权行为法理论、《民法通则》、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对医疗行为的特点、患者权利等考察,可以认为,医疗行为造成的“人身”伤害,实质上是对患者人身权的侵害,不只是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还有亲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受到的侵害,如此才符合《民法通则》中“人身”的真正含义。 3、错误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 4、加害人的主观过错。医疗损害不以加害人主观过错表现形态是否属于过失为其要件,故意造成患者损害后果的同样可以构成医疗损害,如医务人员出于报复、泄私愤、牟取非法利益等心态,对患者造成损害后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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